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川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川县温泉镇凤凰*巷**号*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1月**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川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磋商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整(¥82****.**)(最后结算以实际供应食材数量为准)。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川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项。本次服务采购品类主要包括:粮油面,肉类、蔬菜瓜果类、蛋类、奶类、禽类、鱼类、粉类、调味品、饮料等副食(采购品类包括但不仅限以上内容)。需进*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获取时间:***4年 1 月 5 日至***4年 1 月**日,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广西*川县温泉镇凤凰*巷**号*楼***********。
3.方式:供应商须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售价现场购买或邮购采购文件。
4.售价:采购文件每本售价***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价款交纳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1月**日8时**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1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川县温泉镇凤凰*巷**号*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开启
时间:****年1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川县温泉镇凤凰*巷**号*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磋商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川县温泉镇凤凰*巷**号*楼***********,参加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川县税务局
地 址:广西*川县温泉大道北**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西*川县温泉镇凤凰*巷**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剑斌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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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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