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年**月**日
*、招标人:**************
*、招标项目名称:**************金霞及解放南路支行消防系统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项目预算:不超过**.***元,其中金霞支行不超过**.****元,解放南路支行不超过 **.****元。
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工 期:根据各支行装修施工进度,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于**个日历天内完成单个支行消防系统工程并通过验收。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整体项目免费保修期不少于*年(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其它按建设部[****]**号令保修。
*、投标人基本条件: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网站查询记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项目分包、转包。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湖南省外施工单位必须按湘建[****]***号文件规定办理好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6、投标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多证合*”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多证合*”请自行说明。如营业执照为*证合*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营业执照为*证合*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 、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5月**日至****年5月**日止(节假日休息,下同),每天**:**~**:**,**:**~**:**(北京时间)。
2、所需证件及相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报名方式:
投标人携带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式两份)到************(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号*达广场商务楼B座*****)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2、由投标人必须以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以转账形式汇入以下招标代理指定的账户:
账户名称:************湘潭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湘潭莲城支行
账 号:**** **** ****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6月6日**:**。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在中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凭相关凭证联系办理退款事宜;中标人可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办理退款事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5、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将保证金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请不要将此凭证装订入标书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递交的,应递交至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之前递交的,应递交至************(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号*达广场商务楼B座*****)。
2、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为****年 6 月 6 日 **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为:************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号*达广场商务楼B座*****)。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签署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投标的)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出席开标仪式。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湖南银行官网》(*****://***.*****-****.***)和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上进行同步公示。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其他
1、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另做解释。
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日内,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承担保密义务。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各项费用,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支持文件、手册和样品等将归招标人所有,均不予退还。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人:************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号*达广场商务楼B座*****
联系人:许 丹 汪 翀 黄金龙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纪委办公室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收费账号:
报名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湘潭分公司
开 户 行:湖南银行湘潭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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